2011年1月23日 星期日

張五常推薦讀書的方法

張五常推薦讀書的方法
http://blogcity.me/blog/reply_blog_express.asp?f=TMOG478LMY113323&id=167736

張五常先生寫《學英文的方法》

最速傳說討論區 forum.racegame.org -> 語言文化 -> [分享]張五常先生寫《學英文的方法》



衰樣(TER) 2005-12-08 01:34
最近我在網上有幸參閱一篇由著名經濟學家張五常先生所寫的文章,內容講述他本人對學英文的看法,甚為可取,可閱性甚高,故此將其轉載,公諸同好。

我學英文的方法
二 ○ ○ 三 年 一 月 三 十 日

( 一 )

十 八 年 前 我 寫 了 一 篇 題 為 《 學 英 文 的 方 法 》 的 文 章 , 被 某 英 文 老 師 見 到 , 指 我 所 言 著 著 不 依 常 規 , 不 應 撈 過 界 , 我 不 便 發 表 。 後 來 一 些 學 子 聽 到 有 該 文 的 存 在 , 多 次 要 求 發 表 , 但 文 稿 失 去 了 , 沒 有 再 寫 。

今 天 國 內 的 學 子 再 三 要 求 , 我 想 , 不 要 管 英 文 老 師 吧 。 為 免 被 罵 , 題 目 加 上 一 個 「 我 」 字 。 不 是 說 無 師 自 通 , 而 是 說 我 學 英 文 的 方 法 是 自 己 發 明 的 。 說 是 自 己 發 明 , 其 實 是 從 一 個 中 國 人 的 看 法 而 發 明 。 文 字 上 , 中 文 與 英 文 是 完 全 兩 回 事 。 歐 西 的 文 字 起 於 拉 丁 , 是 同 宗 , 不 能 說 是 完 全 兩 回 事 。 因 此 , 炎 黃 子 孫 學 英 文 的 方 法 應 該 與 歐 西 老 外 學 英 文 的 方 法 不 同 。 當 年 我 想 出 的 學 英 文 的 方 法 , 是 集 中 於 中 文 與 英 文 的 重 要 的 不 同 之 處 入 手 。

這 裡 提 出 的 是 學 寫 英 文 的 方 法 , 不 是 學 講 英 文 的 方 法 。 自 己 的 耳 朵 有 問 題 , 「 講 」 不 足 以 教 也 。 這 裡 要 談 的 也 不 是 考 英 文 的 方 法 。 後 者 同 學 們 要 拜 國 內 的 新 東 方 為 師 。 我 認 識 新 東 方 的 老 闆 , 欣 賞 他 對 學 子 的 貢 獻 。 然 而 , 寫 、 講 、 考 是 三 回 不 同 的 事 , 各 有 各 的 學 習 佳 法 。 這 裡 要 說 的 是 中 國 人 學 寫 英 文 的 方 法 , 千 萬 不 要 搞 錯 。

學 寫 , 中 文 與 英 文 有 三 處 重 要 不 同 : 字 彙 ( vocabulary ) 、 動 詞 ( verb ) 、 造 句 ( sentence structure ) 。 讓 我 在 這 三 項 上 說 說 吧 。 記 著 , 我 的 建 議 是 從 中 、 英 的 不 同 之 處 入 手 。

讀 書 學 字 彙

英 文 難 學 主 要 是 因 為 字 彙 難 學 。 有 三 個 原 因 。 第 一 個 原 因 是 英 文 的 字 彙 多 。 以 一 個 知 識 分 子 常 用 的 字 而 言 , 英 文 比 中 文 多 一 至 兩 倍 , 而 翻 譯 出 來 一 個 英 文 字 大 約 譯 為 兩 個 中 文 字 。 中 文 是 以 單 音 字 砌 成 的 , 以 單 字 砌 出 變 化 , 但 很 多 英 文 字 的 單 字 是 以 字 根 砌 成 的 。 中 文 用 字 根 ( 金 字 旁 、 水 字 旁 之 類 ) 不 多 。 字 彙 多 的 表 達 能 力 比 較 強 , 比 較 容 易 達 意 , 但 學 起 來 就 遠 為 困 難 了 。

一 九 六 七 年 我 認 識 了 夏 理 ‧ 莊 遜 , 那 位 以 文 筆 流 暢 而 發 表 文 章 最 多 的 經 濟 學 者 。 我 問 他 : 「 夏 理 , 怎 樣 學 好 寫 英 文 呀 ? 」 他 想 也 不 想 就 回 應 : 「 學 字 彙 , 學 字 彙 ! 」 其 他 什 麼 也 不 說 。 這 是 英 語 文 章 高 手 的 經 驗 之 談 了 。

中 國 人 學 英 文 字 彙 的 第 二 個 困 難 , 是 除 了 名 詞 外 , 英 文 字 一 般 沒 有 毫 無 差 別 的 中 文 對 譯 。 例 如 , 名 詞 apple 譯 作 蘋 果 是 絕 對 的 , 但 handsome 、 beautiful 、 pretty 、 gorgeous 、 neat 等 怎 樣 譯 呢 ? 這 些 都 代 表 著 「 好 看 」 , 英 文 的 含 意 差 別 很 大 。 我 們 往 往 要 看 上 文 下 理 才 能 肯 定 作 者 之 意 是 什 麼 。 字 彙 多 , 無 論 形 容 詞 還 是 動 詞 , 英 文 看 似 是 同 義 的 字 有 微 妙 的 差 別 , 往 往 失 之 毫 釐 , 謬 以 千 里 。 所 以 英 文 有 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 這 句 格 言 。 是 的 , 翻 英 、 中 字 典 而 英 譯 中 , 譯 出 來 的 文 章 一 般 不 知 所 謂 。 除 了 名 詞 , 英 文 字 大 都 要 靠 意 會 的 。

試 舉 一 個 英 文 字 彙 的 微 妙 差 別 的 例 子 吧 。 二 十 多 年 前 , 我 的 一 個 讀 生 物 的 外 甥 ( 今 天 是 大 名 家 了 ) , 寫 博 士 論 文 , 其 中 兩 個 實 驗 的 結 果 相 近 , 但 不 肯 定 。 他 試 用 approximately 、 roughly 等 字 來 形 容 , 都 不 稱 意 。 跑 來 問 我 這 個 舅 父 , 我 細 讀 上 文 下 理 , 建 議 用 in the neighbourhood , 恰 當 。

第 三 個 學 英 文 字 彙 的 困 難 , 一 般 來 說 , 是 懂 得 一 個 字 的 解 法 與 懂 得 怎 樣 用 一 個 字 , 是 兩 回 事 。 這 與 中 文 截 然 不 同 。 中 文 字 一 般 是 懂 得 解 就 懂 得 用 。 英 文 是 除 了 名 詞 , 懂 一 通 常 不 懂 二 , 而 不 懂 得 怎 樣 用 不 算 是 懂 。 是 的 , 你 去 考 什 麼 TOEFL 、 SAT 、 GRE 等 試 , 英 文 字 彙 那 部 分 考 一 百 分 , 可 能 一 句 像 樣 的 英 文 也 寫 不 出 來 。

我 學 英 文 字 彙 的 方 法 很 簡 單 , 但 要 先 假 設 你 有 香 港 英 文 中 五 畢 業 的 水 平 , 或 TOEFL 試 可 以 考 得 五 百 八 十 分 左 右 。 方 法 如 下 :

( 一 ) 準 備 一 本 英 文 字 典 , 一 本 英 中 字 典 。 要 平 裝 , 小 的 , 輕 的 , 但 字 要 大 , 要 有 清 楚 的 拼 音 註 釋 。 如 果 是 精 裝 的 , 翻 閱 太 重 , 要 把 硬 封 面 剪 掉 。 這 是 因 為 你 要 翻 查 很 多 很 多 , 翻 得 不 夠 快 或 不 舒 暢 你 就 不 願 意 多 翻 。

( 二 ) 找 幾 本 你 有 興 趣 讀 的 項 目 的 書 , 要 英 文 寫 得 很 好 的 。 這 選 書 十 分 重 要 , 你 要 多 問 朋 友 或 英 文 老 師 來 協 助 你 的 選 擇 。 以 每 頁 大 約 五 百 字 算 ( 也 要 選 字 大 的 版 本 ) , 要 選 兩 三 本 , 加 起 來 大 約 六 百 頁 。

( 三 ) 坐 下 來 讀 書 , 一 頁 一 頁 地 讀 下 去 , 每 個 稍 有 不 明 的 字 要 立 刻 查 字 典 。 千 萬 不 要 以 為 一 個 字 你 慣 見 , 以 為 是 懂 就 不 查 。 凡 是 稍 有 疑 問 的 都 要 查 , 一 絲 不 苟 , 直 至 你 完 全 明 白 每 一 個 字 在 一 句 之 內 的 解 法 。 不 要 騙 自 己 。

( 四 ) 先 查 英 語 字 典 , 清 楚 明 白 就 不 用 查 英 中 字 典 了 。 英 中 字 典 是 英 語 字 典 不 能 盡 釋 所 疑 才 用 的 。

( 五 ) 千 萬 不 要 在 書 頁 旁 下 註 釋 。 一 個 字 查 一 次 通 常 不 會 記 得 , 再 見 該 字 時 , 稍 有 不 明 , 要 再 查 。 稍 有 不 明 , 同 樣 的 字 出 現 一 次 查 一 次 。 一 般 來 說 , 查 三 至 五 次 可 以 記 清 楚 而 又 學 懂 一 個 字 。

( 六 ) 清 楚 明 白 了 一 句 , 你 要 朗 聲 讀 出 來 。 不 查 自 明 之 句 不 朗 讀 , 只 朗 讀 查 過 字 典 的 。 這 是 為 什 麼 有 好 的 拼 音 註 釋 字 典 重 要 。

上 述 的 學 英 文 字 彙 的 方 法 , 是 學 字 的 解 法 時 一 起 學 怎 樣 用 。 同 字 在 不 同 句 之 內 往 往 有 不 同 的 意 會 , 所 以 千 萬 不 要 在 書 頁 旁 下 註 釋 。 不 要 把 字 意 固 定 下 來 , 一 個 不 完 全 明 白 的 字 出 現 一 次 查 字 典 一 次 , 直 至 該 字 再 出 現 時 你 不 用 再 查 為 止 。

我 自 己 的 經 驗 , 是 這 種 徹 底 以 明 白 文 字 內 容 為 準 則 的 查 字 的 學 字 彙 方 法 , 開 始 時 每 頁 有 二 十 多 個 字 要 查 , 要 用 上 個 多 小 時 才 讀 完 一 頁 , 但 進 境 非 常 快 。 大 約 讀 了 一 百 頁 , 每 頁 要 查 的 字 下 降 至 五 、 六 個 , 到 了 二 百 頁 , 每 頁 只 要 查 三 幾 個 。 大 約 四 百 頁 要 查 的 字 近 於 零 , 而 六 百 頁 就 畢 業 了 。

依 照 上 述 的 學 英 文 字 彙 的 方 法 , 假 若 你 的 天 賦 與 記 憶 力 是 中 等 的 話 , 我 的 估 計 是 四 百 個 小 時 可 以 畢 業 。 每 天 集 中 地 讀 讀 查 查 兩 個 小 時 , 不 要 多 。

記 著 , 名 詞 不 論 , 學 英 文 字 彙 不 是 學 中 文 的 譯 法 , 而 是 學 英 文 本 身 的 意 會 。 主 要 是 學 一 個 字 怎 樣 用 。 懂 得 用 一 定 懂 得 解 , 但 懂 得 解 通 常 不 懂 得 用 。 這 是 中 國 人 學 英 文 的 一 個 重 點 , 算 是 一 個 關 鍵 了 。

( 二 )

這 裡 轉 談 中 國 人 學 英 文 動 詞 與 造 句 的 方 法 , 比 較 困 難 了 。 不 是 比 較 難 學 , 而 是 比 較 不 容 易 說 得 夠 詳 盡 清 楚 。 數 之 不 盡 的 書 籍 教 英 文 怎 樣 用 動 詞 與 怎 樣 造 句 , 是 教 老 外 怎 樣 學 的 。 很 多 很 好 的 書 籍 可 以 參 考 , 尤 其 是 牛 頓 大 學 與 芝 加 哥 大 學 的 一 些 經 典 規 範 。 我 特 別 喜 歡 的 是 E.P.White 的 一 本 名 為 《 Elements of Style 》 的 小 書 , 三 十 多 年 前 再 三 讀 之 , 獲 益 良 多 。

我 沒 有 資 格 與 這 些 專 家 的 經 典 之 作 一 比 高 下 。 雖 然 這 些 經 典 是 教 鬼 子 佬 的 , 炎 黃 子 孫 也 應 該 讀 。 我 要 說 的 是 限 於 因 為 中 、 英 截 然 不 同 , 炎 黃 子 孫 學 英 文 動 詞 與 造 句 有 特 別 的 困 難 , 因 而 集 中 在 兩 個 不 同 文 化 的 動 詞 與 造 句 的 不 同 重 點 下 筆 。 集 中 於 重 要 的 不 同 點 , 主 要 是 協 助 懂 得 或 善 於 寫 中 文 的 轉 寫 英 文 轉 得 比 較 容 易 。

兩 個 簡 化 學 動 詞

中 文 的 動 詞 , 字 的 本 身 沒 有 時 間 性 。 我 們 要 以 附 加 字 — — 曾 、 將 、 了 等 — — 來 表 達 過 去 或 將 來 。 英 文 動 詞 , 字 的 本 身 有 時 間 性 — — 如 加 -ed 或 go 、 went 、 gone 等 。 但 英 文 又 加 上 「 完 成 式 」 — — perfect tense — — 變 化 多 了 , 使 一 些 書 本 說 英 文 的 動 詞 時 態 ( tense ) 有 九 個 或 十 二 個 。 太 複 雜 了 。

作 為 中 國 人 , 我 學 英 文 動 詞 想 出 兩 個 簡 化 。 其 一 是 英 文 動 詞 有 過 去 , 有 現 在 , 但 沒 有 將 來 。 例 如 will 與 would 、 shall 與 should 、 may 與 might 、 can 與 could 等 , 都 是 現 在 或 過 去 , 沒 有 「 將 來 」 的 。 英 語 用 動 詞 是 : 現 在 說 將 來 是 現 在 , 過 去 說 將 來 是 過 去 。

用 英 文 動 詞 , 首 先 要 決 定 的 是 說 現 在 ( present ) 、 過 去 ( past ) , 還 是 「 無 所 謂 , 二 者 皆 可 」 。 現 在 就 用 現 在 式 , 過 去 就 用 過 去 式 , 二 者 皆 可 就 任 擇 其 一 , 但 凡 是 二 者 皆 可 的 , 選 現 在 式 是 選 了 不 變 , 選 過 去 式 也 是 選 了 不 變 , 不 可 轉 來 轉 去 。 這 是 說 , 二 者 皆 可 的 , 選 其 一 之 後 , 要 stay in one tense 。 這 是 作 文 章 引 言 或 結 論 時 的 最 佳 處 理 , 通 常 選 簡 單 現 在 式 較 簡 單 過 去 式 優 勝 。

除 了 現 在 或 過 去 , 英 文 動 詞 有 三 類 時 態 : 簡 單 ( simple ) 、 繼 續 ( continuous ) 與 完 成 ( perfect ) 。 愚 見 以 為 , 中 國 人 寫 英 文 不 要 花 拳 繡 腿 , 賣 弄 技 巧 , 動 詞 以 簡 單 為 妙 。 可 用 簡 單 現 在 ( simple present , 如 I go ) 或 簡 單 過 去 ( simple past , 如 I went ) , 用 之 可 也 。 事 實 上 , 簡 單 動 態 的 文 字 最 有 力 , 雖 然 有 時 「 繼 續 」 與 「 完 成 」 等 動 態 是 非 用 不 可 的 。

繼 續 時 態 是 指 加 -ing , 淺 而 明 , 不 需 要 說 了 。 但 完 成 時 態 ( perfect tense ) 不 容 易 。 我 處 理 完 成 時 態 ( have 、 had 、 has 等 ) 是 用 第 二 個 簡 化 , 那 就 是 完 成 時 態 有 時 度 ( time dimension ) , 而 這 是 中 文 動 詞 沒 有 的 。 英 文 的 簡 單 時 態 是 一 剎 那 ( one instant of time ) , 過 去 是 過 去 , 現 在 是 現 在 , 沒 有 一 段 時 期 的 時 度 ; 繼 續 時 態 也 是 一 剎 那 — — 過 去 或 現 在 繼 續 的 一 剎 那 , 也 沒 有 時 度 。 I forget 是 現 在 忘 記 , I forgot 是 以 前 忘 記 , I am forgetting 是 正 在 忘 記 , I have forgotten 是 從 以 前 到 現 在 之 間 的 時 度 中 忘 記 了 — — 不 知 何 時 忘 記 而 現 在 還 忘 記 。

「 時 度 」 是 比 較 難 解 釋 的 , 而 「 完 成 時 態 」 這 稱 呼 有 點 莫 名 其 妙 。 不 明 白 的 讀 者 要 從 one instant of time 與 over time 這 分 別 去 想 — — 後 者 有 時 度 , 或 者 記 著 凡 有 since 這 個 字 或 有 其 意 的 句 子 都 有 時 度 。

教 用 英 文 動 詞 的 讀 物 甚 多 , 大 都 教 得 對 。 但 當 年 我 覺 得 動 詞 很 難 學 , 書 本 幫 不 到 多 少 忙 。 後 來 我 想 出 的 方 法 就 是 上 述 的 兩 點 : 其 一 是 決 定 是 「 過 去 」 還 是 「 現 在 」 ; 其 二 是 決 定 要 不 要 表 達 時 度 — — 要 不 要 給 時 間 走 一 程 。

句 子 從 簡 短 造 起

中 國 的 文 字 傳 統 是 沒 有 標 點 的 。 那 是 近 於 沒 有 句 子 了 。 我 們 今 天 讀 古 文 是 後 人 把 一 個 圈 一 個 圈 加 上 去 , 把 文 字 切 斷 來 讀 。 這 發 展 促 成 今 天 的 中 、 英 二 文 有 不 同 的 句 子 風 格 。 用 標 點 、 分 句 、 分 段 , 中 文 沒 有 英 文 那 樣 講 究 。 很 多 中 國 人 寫 英 文 , 見 到 鬼 佬 那 樣 「 講 究 」 , 就 學 人 家 轉 來 轉 去 , 總 是 有 點 不 像 樣 。 作 本 科 生 時 我 寫 的 英 文 也 是 轉 來 轉 去 的 , 後 來 決 定 不 求 有 功 , 但 求 無 過 , 英 文 才 開 始 像 樣 。

重 要 的 出 發 點 是 英 文 的 長 句 是 以 短 句 串 連 起 來 的 。 英 文 學 造 句 , 首 先 要 短 句 造 得 好 。 學 造 短 句 , 每 句 的 字 越 少 越 好 , 動 詞 用 簡 單 時 態 , 幾 個 字 , 毫 無 花 巧 地 直 寫 , 清 楚 明 白 , 就 來 一 個 句 號 。 這 樣 考 英 文 試 作 文 一 定 不 及 格 , 但 我 的 英 文 是 這 樣 學 來 的 。 今 天 , 無 論 我 的 英 文 句 子 怎 樣 長 , 其 結 構 是 以 短 句 為 基 礎 , 串 連 起 來 再 加 變 化 。 有 短 句 清 楚 直 寫 的 根 底 , 串 連 起 來 也 是 清 楚 直 寫 。 沒 有 花 拳 繡 腿 , 有 些 人 認 為 不 到 家 , 但 我 沒 有 意 圖 做 文 豪 , 不 敢 在 鋼 線 上 跳 舞 , 但 求 清 楚 明 白 , 邏 輯 井 然 , 讀 來 通 順 , 只 此 而 已 。

以 短 句 串 連 成 長 句 很 多 書 有 教 , 教 得 好 。 標 點 重 要 , 書 本 教 得 好 。 動 詞 的 位 置 書 本 也 教 得 好 。 書 本 少 教 的 是 重 要 的 字 要 放 在 句 首 或 句 末 , 儘 可 能 不 放 在 中 間 。 分 段 的 方 法 書 本 也 教 得 好 , 少 教 的 是 一 段 的 首 句 與 尾 句 不 應 該 太 長 , 以 短 句 起 筆 或 收 筆 讀 來 有 力 量 感 。 不 是 明 顯 的 短 , 是 要 有 短 的 力 度 感 受 。

我 說 過 了 , 不 管 是 中 文 還 是 英 文 , 文 章 要 講 文 氣 , 而 文 氣 最 容 易 是 從 背 誦 前 賢 的 大 作 學 得 。 作 學 生 時 我 喜 歡 背 誦 聖 經 的 《 創 世 記 》 。 茲 錄 創 世 第 一 天 的 絕 妙 好 文 如 下 :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讀 清 楚 了 嗎 ? 文 氣 如 虹 , 都 是 短 句 , 是 直 寫 , 全 用 簡 單 時 態 , and stay in one tense ! 這 是 最 可 取 的 英 文 基 礎 了 。

(版主按: 能將這段文章的來源引出來嗎? 這樣會更有參考價值)]

(內容轉載自張五常先生於2003年3月所出版的《偉大的黃昏》中其中的一篇散文)


Ocean 2005-12-09 14:11
我很配服張五常大師的這一篇《學英文的方法》的見解,尤其對初學英語及一般的中國人來說,這是一篇很好的英語語法(Grammar)入門解說,讓大家對繁複的英語語法有一個概括印象。但其中有些地方小人卻有不同的見解:

1) 無疑張大師這篇文章很有獨到的見解,但說到以比較中英文(語言比較學)而鑽研出英文學習法,其實很多內地的學者已研之甚詳。就提我最近看的另一個張大師—張道真大師的著作《實用英語語法》,內裡已經以漢語(中文)的語法系統分析和比較英語,所歸納出來的結論和張五常大師的結論有很多點相似(當然張道真大師的結論更多和更符合語法系統),所以「不 是 說 無 師 自 通 , 而 是 說 我 學 英 文 的 方 法 是 自 己 發 明 的 。 說 是 自 己 發 明 , 其 實 是 從 一 個 中 國 人 的 看 法 而 發 明 」一段甚有商榷餘地,就當是張五常大師「賣花讚花香」好了。

2) 「其 一 是 英 文 動 詞 有 過 去 , 有 現 在 , 但 沒 有 將 來 。」這番說話我絕不同意,我想張教授只是當這番話是一個簡化吧,想讀者記著動詞的變化基本上有「現在式」和「過去式」兩種。這裡其實攪混了動詞詞格(Verb Form)和時態(Tenses)的分別。英文是有「將來時」的,更有「過去將來時」,不可以說「現 在 說 將 來 是 現 在 , 過 去 說 將 來 是 過 去」,只不過用「將來時」或「過去將來時」時詞格不變(使用基本格 base form),在結構上前置助動詞shall/should、will/would。

3) 「完 成 時 態 有 時 度 ( time dimension ) , 而 這 是 中 文 動 詞 沒 有 的 。 英 文 的 簡 單 時 態 是 一 剎 那 ( one instant of time ) , 過 去 是 過 去 , 現 在 是 現 在 , 沒 有 一 段 時 期 的 時 度 ; 繼 續 時 態 也 是 一 剎 那 。」這又是對有關「時 度 」的一個簡易記憶法,但實際情況是需要理解每個時態的適用情況。例如現在進行式也可以有「時度」的,如例句:
When I am cooking, the phone rings. 這裡的第一句用上現在進行時,並非只表示電話響的「一剎那」我正在做甚麼,更表示了電話響之前我一路在煮食(一段時期)。
另外,完成式也可以表示「一剎那」的,例句:
He told me that he had broken the leg the day before. 因為是過去的再過去時間,所以要用「過去完成時」,並不表示「跌斷腿」這事持續了「一段時期」(我想這會變成酷刑)。

4) 並非過去的便用「簡單過去時」,這是我見很多人常錯的,其實過去一個確定的時間是用「簡單過去時」,沒指明時間的過去情況應用「現在完成時」,例子:
I lost the key yesterday.
I have lost the key.

最後,我想說的是無論是中國人成外國人,要學好「英語語法」也別無他法,「多讀、多記、多想、多用」是不變的道理。當然,張教授提到的具體學詞彙等方法我也很認同,但別以為看過張教授的文章後便能速成,達到即學即曉的地步,我覺得張的文章只是概括,細節和正確的語法要用心去學才可有所成。


jadelung 2009-05-26 11:37
多謝分享,歸根到底還是得勤奮,踏踏實實地學









Kid Hat Men hats Tote Bag Shopping Bag Summer Language Program Hats Manufacturer Bag Manufacture Cooler Bag Non-Woven Bag Plastic Bag




查看完整版本: [-- [分享]張五常先生寫《學英文的方法》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3.0.1 Code © 2003-05 PHPWind
Time 0.033453 second(s),query:4 Gzip enabled

You can contact us

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教育兒女,東西方大不同

教育兒女,東西方大不同;西方講自由發展,東方講嚴加管教。美國耶魯大學法律系女教授­蔡美兒( Amy Chua),最近出書(小圖)大談以狠招管教令兩名女兒科科 A的心得,包括不准看電視、不准玩電腦遊戲、不准自選課餘活動、功課成績差罵她們是「­垃圾」、不練琴就放火燒她們心愛的熊公仔等。西方媽媽指她接近虐兒,是「辣媽」、「老­虎媽媽」引爆一場東西方媽媽戰爭。

蔡美兒本月 8日在《華爾街日報》,撰寫題為「為何中國媽媽較優越」( Why Chinese Mothers Are Superior)的文章,介紹她的新書《老虎媽媽的戰曲》( Battle Hymn of the Tiger Mother)。她與猶太裔丈夫魯本菲( Jeb Rubenfeld)育有 18歲長女索菲婭和 14歲幼女路易莎。兩女品學兼優,蔡美兒說這都是她嚴格管教的成果。
蔡美兒指,中國媽媽把「不准」掛在嘴邊,她編列一份「十大不准規條」:看電視、玩電腦­遊戲是頭號罪行。她不准女兒參加學校話劇,連埋怨也不淮。女兒須科科拿 A,每晚練琴一個半小時,否則心愛泰迪熊就會被燒,玩偶也會送捐.....
「老虎媽媽」還有更驚心動魄的戰曲:一次教幼女苦練一首獨奏樂章,她用上所有武器和戰­略,「由晚飯時間一直教到深夜,不准她站起來、不准她喝水、也不准去洗手間。家裏變成­戰場,我叫喊至失聲。」她自己不懂說普通話,但強迫兩名女兒學。她認為,管教嚴格,甚­至女兒英文不好罵她們「垃圾」,不是損害她們自尊心,反而是激發她們上進心,因為父母­對她們有期望。
美國學生成績越來越差,蔡美兒新書大受歡迎,登上亞馬遜網站暢銷書第六位。她到處宣傳­時,批評西方媽媽管教寬鬆得「令亞洲父母覺得可怕」,令孩子軟弱。

撰文接 6000個批評留言
她在《華爾街日報》的文章,有 25萬讀者按「喜歡」鍵,但 6,000個留言中大部份都批評她。有認同的網友留言:「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她那幾­條我做過,但一條都沒能做到。」另一網友也指:「認同作者,對子女的自尊心來說,父母­最大的失敗就讓他們放棄。」
育有三名兒女的女作家瓦爾德曼指,美國 15至 24歲的亞裔少女自殺率較高,可能源出家長逼得太緊;她自己准子女上網、玩遊戲,但長­女依然拿到五科 A,幼女更自行克服誦讀困難症。第二代美籍華人王凱華也指蔡美兒管教法「太殘忍」,用­侮辱方法逼讀書,「只會令孩子們終身聽到羞辱的聲音」。
英國《獨立報》/美國《華爾街日報》

10狠招教女被轟虐兒 華裔老虎媽媽掀東西媽媽大戰

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人人都說住酒店尾房不好, 但有何不好呢?

原因係有好多人鍾意0係酒店自殺. 因為死左會有人發覺, 又唔會整污漕自己地方. 佢地做酒店(特別係做reception既)會留意住客既出入. 如果發現住客兩日都無出過門口, 打電話去房又無人聽, 就要一個職員加一個主管級人員一齊用後備鎖匙開門入去, 睇下係咪出左事. 要兩個人一齊入去既原因係可以互相做證人, 如果間房唔見左野都可以有人證.



2. 如果真係有人0係酒店自殺, 酒店係唔會打九九九. 佢地會用特別渠道將條屍送走. 特別渠道唔一定唔合法, 總之係一0的唔會俾傳媒知道既渠道...因為好多傳媒都鍾意偷聽九九九頻道去搶新聞. 為左防止傳媒報左出黎而影響生意, 好多酒店都會咁做.



3. 我位朋友仲教我幾套住酒店守則, 世界通用.

a. 住酒店一定唔住走廊尾既房. 酒店唔係永遠都爆棚, 當唔爆棚既時候, 酒店會由電梯大堂開始一路將房間分配出去, 咁做既原因係將住客集中, 方便清潔同執房等等. 所以相對黎講, 走廊尾既房間人氣會較少,容易招惹0的污漕野.



b. 入到房唔好將0的櫃桶打開晒. 好多人好鍾意一入到房就將櫃桶打開晒, 睇下有0的乜野....咁樣其實好易「迫」0的污漕野出黎....鬼都怕人, 如果間房真係有鬼, 要留返一0的地方俾佢匿埋...



c.訓覺最好著返一盞燈. 好簡單, 俾返少少「陽氣」間房喎...



d.見到間房有聖經, 唔駛驚. 但係如果見到本聖經打開左, 就要換房 間房有聖經有可能係因為宗教信仰問題, 未必係同鬼魂有關. 但係如果本聖經係打開左, 就表示間房唔乾淨. 因為打開既並唔係求其一篇經文,會係一篇驅鬼既經文, 所以最好換房. 若果真係迫不得已要住, 記住唔好懶有手尾咁合返埋本聖經!!!



e.假如一入到去就發覺好唔舒服, 最好換房.



f.假如有0的好誇張既事發生, 例如張床震, 電視燈自己開關, 櫃桶自己打開等等, 唔好諗, 寧願轉酒店都唔好住. 因為可能你已經唔覺意得罪左「佢」....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Learn to Spin a Pencil

Pencil Trick (Tutorial)

原來少林足球是真的!

10 秒脱完衣服和裤子

蘋果日報 - 20100109 - 男嬰筷子插腦險喪命.flv

蘋果日報 - 20100109 - 港鐵車廂內露陽具摩擦少女臀 8優中大生非禮罪成.flv

蘋果日報 - 2010-12-14 - 放大鏡下 驚現字母 LV蒙娜麗莎眼珠藏密碼

蒙娜麗莎眼珠藏密碼

意大利文藝復興大師達文西( Leonardo da Vinci)的不朽名畫《蒙娜麗莎》( Mona Lisa)暗藏密碼,原來不只是丹布朗( Dan Brown)小說《達文西密碼》( The Da Vinci Code)橋段,而是千真萬確。意大利有藝術歷史學家,利用超高解像度的放大鏡,發現­蒙娜麗莎一對烏黑眼珠內,隱藏了神秘密碼,是細小的字母和細小的數字。

《蒙娜麗莎》向來神秘兮兮,畫中人那抹微笑似笑非笑,那雙眼睛不論任何角度都緊盯着人­。但藝術界向來的焦點,都執着於探究達文西是怎樣能畫得如此撲朔迷離,殊不知達文西在­神秘的氛圍繪畫了密碼,直至近 500年後的今天才發現了他的謎題,而謎題的發現過程更戲劇性十足。

原來意大利國家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博爾杰亞( Luigi Borgia),在古董店無意間發現了一本 50年前出版的書,指《蒙娜麗莎》雙眼內有記號。他通知委員會主席溫切蒂( Silvano Vinceti),溫切蒂於是利用超高解像度放大鏡,仔細檢視過全幅畫,終於有發現。

左眼「看來是 C和 E或 B」

「那些密碼單憑肉眼看不到,但用了放大鏡,那些字母和數字就清晰可見。」溫切蒂說,密­碼兩隻眼珠都有,「右眼上應是 LV兩個字母」,相信是 Leonardo da Vinci的縮寫;左眼都有記號,但不那麼清楚,「看來是 C和 E或 B」。

除了雙眼,蒙娜麗莎身後那道拱橋同樣有密碼,看上去既似數目字「 72」,也似「 L」加「 2」。溫切蒂解釋:「不要忘記,這幅畫有近 500年歷史,那些記號不可能再像最初完成時那樣清晰。」

據初步研究,這些字母和數字密碼絕非出於偶然,顯然是達文西刻意加上去的。溫切蒂說:­「最弔詭是,記號都是放在瞳孔內,眼睛最深色的地方,他肯定是故意隱藏。若他想別人容­易看到,就應放在眼白等顯眼位置。」

密碼發現了,問題是如何解讀。溫切蒂指,達文西特別重視《蒙娜麗莎》,死前數年不論去­到那處,都將畫放在保險箱內不離身,儘管人人都知道他愛在作品中用符號表達訊息,他其­他畫作都從未發現過同類字母和數字,「我們相當肯定 LV是他的署名,但其他字母和數字呢?天曉得是否他向畫中人表達愛的訊息」。

達文西於 1503至 04年間開始繪畫《蒙娜麗莎》,直至 1519年死前不久才完成,當時他已由意大利移居法國。這幅畫現屬法國政府擁有,是羅­浮宮( Louvre Museum)鎮館之寶。

數百年來,畫中人身份一直有爭議,有說是一名富商的妻子,有歷史學家更相信達文西是同­性戀者,故意將自己畫成女人。為解開這個謎團,溫切蒂和一批專家正向法國政府力爭開棺­,取出達文西頭顱骨,用電腦重組他的樣貌,看他是否跟畫中人相似。達文西葬在法國盧瓦­爾谷昂布瓦斯堡( Amboise Castle),故弄玄虛最終可能累到自己在黃土下不得安眠。

英國《每日電訊報》/《每日郵報》

蘋果日報 - 2010-12-16 - 少林第一武僧被美警擊倒 網民嘲功夫如雜耍

中國少林功夫博大精深!

直擊象棋殘局 騙走勞力士( 2011-01-05 )

撞電梯門撻死竟拿獎( 2011-01-05 )

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Boring Economics Teacher

Learn Easy English Lesson #10 (American Accent) Birthday Party!

愚蠢死亡榜『達爾文獎』專門表彰笨死者

愚蠢死亡榜『達爾文獎』專門表彰笨死者

 由美國人溫蒂·諾斯喀特創建的一年一度的『達爾文獎』以專門評選每年『最愚蠢死亡事件』而著稱,可說是愚蠢死亡榜。按照該獎規定,只有那些做蠢事而死掉的笨蛋纔有機會入圍,歷屆愚蠢死亡榜『達爾文獎』得主全都是些死得稀裡糊涂的蠢人。

  冠軍

  大盜欲炸出牆洞搶銀行

  炸藥弄多了炸死自己

  這次的冠軍是兩個劫匪。2009年9月26日,一對銀行大盜前往比利時一家銀行盜竊,他們的計劃是,用炸藥將銀行外牆上的一臺ATM機炸垮,然後設法從炸出的牆洞中鑽進銀行盜竊。但兩名大盜顯然低估了炸藥的威力,帶了所需用量數十倍的炸藥。當這些炸藥引爆之後,巨大的爆炸不僅把銀行的ATM機炸垮,而且炸塌了銀行所在的整座大樓!

  所幸的是,當時大樓內沒有任何其他人,因此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不過兩名倒霉的銀行大盜卻雙雙被埋在了大樓廢墟之中。

  亞軍

  趁堵車到路邊撒尿

  不料摔下高架橋而亡

  亞軍的死法也讓人拍案叫絕。據悉,2009年4月12日,美國佛州30歲男子肖恩在酒吧喝了許多啤酒後,和朋友們一起駕車回家。當車開到一條交通繁忙的公路上時,遭遇了嚴重堵車。由於剛纔喝酒太多,肖恩感到尿憋得難受,暈乎乎的肖恩下車之後,攀上路邊水泥路障並跳了過去,可能是打算到路邊樹叢中找個僻靜之處再撒尿。

  但他做夢沒有想到的是,此時朋友的汽車並非位於地面的道路上,而是被堵在一個高架橋上!就這樣,肖恩縱身墜下高達65英尺的高架橋,當場活活摔死。負責調查這樁死亡事故的警察稱:『他當時可能以為車停在一條普通的道路上,但其實不是。

  季軍

  女子騎車墜河被救

  再次跳河救車淹死

  季軍得主是一名叫做羅桑特·提佩特的女子,這也是『達爾文獎』成立以來第一次有女性獲獎。據悉,現年50歲的羅桑特是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格林斯博羅市人,2009年6月3日,格林斯博羅市突降瓢潑大雨,2小時就造成地面4英寸深積水,多輛汽車被困在被淹沒的公路上。盡管天氣如此惡劣,羅桑特卻騎著一輛機動腳踏兩用車出門買啤酒。

  在暴雨中,羅桑特連人帶車掉進路邊的小河中,幸好交警及時發現把她拖了上來。然而羅桑特為了撈起自己的腳踏車,再次跳進河中,盡管警察試圖再次營救她,但卻為時已晚,最終羅桑特溺斃。

  丟手榴彈炸警察

  愛犬叼回來炸死主人

  更多入圍2009年度『達爾文獎』的『愚蠢的死亡事件』也讓人捧腹大笑。美國南卡羅來納州武裝劫匪托馬斯·詹姆斯持槍前往一家便利店實施搶劫,為了掩蓋真實面貌,他在臉上噴了許多金色噴漆進行偽裝。然而由於噴漆釋放了大量毒素,托馬斯在成功打劫後就因毒性發作而死。

  其他『達爾文獎』的經典案例還包括——一名烏克蘭男子在遛狗時,不滿一名巡警要他替愛犬戴口罩和狗帶,憤怒地向警員丟手榴彈,想不到愛犬『機靈』地將主人丟出的東西叼回,結果人狗雙雙送命。